代表美國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US、全球交易所幣安控股有限公司及其 CEO 趙長鵬的律師團隊,近日指責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在一宗證券訴訟案件中發表誤導性聲明。在提交至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的文件中,律師團隊對 SEC 於 6 月 17 日發布的新聞稿及其對金融監管機構的投訴表達了不滿。律師們認為,SEC 的聲明意在製造市場混亂,並可能對幣安.US 的客戶造成影響。因此,他們要求法院下達命令,禁止 SEC 發表可能影響訴訟進程的公開聲明。
此項法律文件是 SEC 於 6 月 5 日對幣安、幣安.US 和趙長鵬提起訴訟的一部分,指控其未經授權進行證券交易,並未註冊為交易所或經紀-清算機構。SEC 曾申請凍結幣安.US 的所有資產,但最終達成協議,在訴訟期間,只有交易所員工才能接觸客戶資金。與此同時,幣安在美國的法律訴訟進行期間宣布將在哈薩克斯坦推出受監管的加密貨幣平台。
律師團隊還在文件中引用了 6 月 13 日聽證會的部分記錄,記錄顯示 SEC 的律師承認沒有證據表明幣安.US 的資產被轉移至海外。律師團隊認為,SEC 的新聞稿包含了缺乏支持證據的誤導性聲明,旨在防止 SEC 在案件審理期間發表可能影響訴訟進程的公開聲明。SEC 最初的指控集中在投資者風險控制相關的欺詐指控上,並尋求對幣安和趙長鵬的非法所得處以罰款和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