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重申虚拟货币监管要求,禁止相关业务及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稳定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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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球日报

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教育宣传中表示,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能作为货币流通;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

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中国人民银行提醒公众不参与虚拟货币发行、交易、投资及挖矿活动,警惕高收益投资骗局,避免出租银行卡、支付账户或按他人指示买卖虚拟货币过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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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重申境内虚拟货币业务非法,并明确禁止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稳定币,这提高了人民币稳定币和中国相关加密业务的合规门槛,相关发行与供给预期下降;但该政策延续既有禁令,未新增对BTC/ETH等全球主流资产的资金或流动性约束,所以人民币稳定币赛道短期偏空(弱),加密市场整体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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