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參議院經濟立法委員會近日對參議員安德魯·布拉格提出的加密貨幣法案作出反饋。這項名為《2023年數字資產(市場監管)法案》的草案在委員會中引發了不同意見。委員會多數成員建議參議院不要通過該法案,並認為該議題需要進壹步研究。
然而,參議員布拉格和迪恩·史密斯對此持不同意見,並對該法案表達了更為支持的立場。他們建議在做出壹些小幅修改後通過該法案,例如將非同質化代幣(NFT)排除在受監管數字資產的定義之外。
此外,持不同意見的立法者還建議將某些基於資產的代幣(如Gold Silver Standard和BetaCarbon代幣)排除在穩定幣的定義之外,並將過渡期從三個月延長至九個月。他們在報告中呼籲澳大利亞稅務委員會審查數字資產及交易的稅收處理方式,目標是在2024年初引入相關立法。
他們強調,應全面落實金融服務委員會(FSC)關於“去銀行化”問題的政策建議,以應對澳大利亞加密貨幣企業面臨的銀行賬戶關閉現象。FSC的調查顯示,政府對數字資產監管的現行做法對澳大利亞消費者和投資產生了不利影響。
布拉格參議員於今年3月提出了《2023年數字資產(市場監管)法案》,旨在保護消費者並促進加密貨幣領域的投資。該法案提出了有關穩定幣、交易所許可及托管要求的監管方案。
參議院委員會的報告發布時間比最初計劃略有推遲。原定於8月2日提交的報告因多次申請延期,最終截止日期被設定為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