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美國地方法官艾米·伯曼·傑克遜批准了Binance.US、幣安(Binance)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之間的協議,推翻了此前凍結Binance.US所有資產的臨時限制令(TRO)。
在6月14日,傑克遜表示,她更希望雙方能自行達成協議,而不是由她裁決。據報道,雙方在6月16日達成了協議。
Binance.US在推特上表示:“我們很高興通知您,法院未批准SEC的臨時限制令並要求凍結我們平台上的資產,顯然在事實和法律上都不合理。”根據批准的協議,在訴訟結束前,只有Binance.US員工可以接觸客戶資金。同時,美國用戶仍可以繼續提取資金。
該協議還禁止幣安全球高管訪問Binance.US的客戶錢包、硬件錢包的私鑰或Binance.US亞馬遜網絡服務工具的根訪問權限。
“SEC從未提供任何客戶資產被濫用的證據。事實上,本周早些時候在法庭上,當法官詢問時,SEC的律師承認他們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這些情況發生過,”Binance.US就資金管理問題辯稱。在推特上評論此案時,前SEC互聯網執法辦公室負責人約翰·里德·斯塔克指出,該協議包括一項“特別有趣的條款”,要求將某些資產轉回美國。協議寫道:“被告應將資產轉回美國,轉移至BAM Trading,並確認BAM Trading在美國境內保管和控制所有由客戶存入、持有、交易或積累的法幣和加密資產。”
此外,協議規定Binance.US必須立即採取行動,確保“驗證的書面賬戶”,其中包括與BAM實體相關、價值超過1000美元的賬戶。
6月6日,SEC在對幣安首席執行官趙長鵬提起訴訟後,申請了針對Binance.US的臨時限制令,指控趙長鵬控制了Binance.US的客戶資金。監管機構指控趙通過他控制的實體Merit Peak轉移了120億美元的幣安資金。在限制令聽證會前,Binance.US和趙長鵬聯合提交聲明,否認任何資金管理不當的行為。根據聲明,SEC並未發現任何Binance.US客戶資金被濫用的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