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彭博社報道,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已針對幣安及其首席執行官趙長鵬(Changpeng Zhao,“CZ”)提起訴訟,指控其從事非法交易。該訴訟已提交至伊利諾伊州北區的美國地方法院。
CFTC表示,幣安未能按照規定注冊成爲衍生品市場的合法運營商,因此未履行相關監管義務。自2021年以來,幣安一直是CFTC調查的重點對象。今年2月,幣安曾承認可能在美國麵臨監管行動,並已與監管機構展開合作。
除CFTC外,幣安還受到美國國稅局(IRS)和聯邦檢察官的調查,他們正在審查幣安是否遵守了反洗錢規則。同時,美國証券交易委員會(SEC)也在調查幣安是否允許美國交易者購買未注冊的証券。作爲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的日交易量超過85億美元。然而,在訴訟消息公佈後,比特幣價格暴跌,從13:45 UTC的27,781美元在1小時15分鐘內跌至26,755美元。
訴訟指出,自2019年以來,幣安允許美國客戶交易比特幣、以太坊和萊特幣,儘管公司政策表麵上阻止或限製美國客戶訪問其平颱。訴訟稱,公司及其高管明知故犯地違反美國法律:
“自始至終,幣安、趙長鵬以及該平颱的前首席合規官Lim明知幣安向美國客戶招攬業務會使其受到美國法律下的注冊和監管要求。”根據訴訟,幣安隱瞞了其管理辦公室的所在地,以及運營交易平颱的實體的身份和位置。訴訟引用了一份內部備忘錄,其中趙長鵬提到該政策旨在“保持該國(指美國)清白”,通過“不在任何地方登錄 .com”來避免違規。
訴訟還指出,幣安在美國至少擁有60名員工,並且這一數字還在增長。此外,幣安在美國擁有商標。幣安於2019年推出了其美國分支機構Binance.US。CFTC提出的其他指控包括:幣安未能向監管機構注冊,違反了《商品交易法》和CFTC相關法規,未能依法執行反洗錢(AML)和了解你的客戶(KYC)政策。
此外,訴訟稱,被告未能充分監控公司的活動,並有意在美國境外開展業務以規避美國商品交易法,同時採取其他措施逃避監管。例如:“即便在幣安收到CFTC的文件請求並向員工髮佈文件保存通知後,趙長鵬及其他代表幣安行事的人員仍使用具有自動刪除功能的Signal進行業務溝通。”
訴訟還指控幣安爲現貨市場交易的客戶提供槓桿交易,並將其提供的兩類産品稱爲“期貨”和“永續合約”。此外,幣安還涉嫌通過約300個“內部賬戶”在其自有平颱上交易,這些賬戶直接或間接由趙長鵬持有,並通過趙長鵬擁有或控製的實體賬戶進行交易。
“儘管現在對CFTC對幣安案件的實質髮表意見尚爲時過早,我們仍然支持基於原則的加密行業監管。”CFTC在訴訟中提出七項指控,包括執行未經注冊的期貨交易、提供非法商品期權、未注冊爲期貨傭金商、未指定合約市場或掉期執行機構、未勤勉執行或監督AML/KYC措施以及規避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