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在挑戰加密貨幣交易所Coinbase關于“控制問題”的中期上訴請求,稱Coinbase試圖操縱這一問題的解釋。SEC于5月10日在紐約南區美國地方法院提交了反對意見,聲稱Coinbase試圖將上訴問題框定在28 U.S.C. § 1292(b)的參數範圍內,具有內在矛盾性,如法院文件所述。
SEC重申其立場,認為Coinbase對Howey測試,即該機構用于確定證券的基准,以及現行證券監管框架持有不利看法。此外,SEC指控Coinbase以一種可能導致遵守現行法律法規的合規成本顯著增加的方式組織其運營。在文件中,SEC表示:“Coinbase只是不喜歡這個答案。既然是自己造成的天氣,Coinbase現在就不能抱怨下雨了。”
Coinbase于4月12日提出中期上訴,爭辯說沒有售後義務的情況下不可能存在投資合同,這一點SEC不同意。Coinbase認為,是否存在此類義務的確定是案件結果的關鍵問題。然而,SEC反駁了Coinbase的說法,認為Coinbase將其描述為控制問題是因為其未能明確定義什麽構成“合同承諾”。
盡管Coinbase提出異議,SEC強調,在過去八十年中,沒有任何法院要求在銷售後存在“合同承諾”。SEC指出,盡管Coinbase提出了新的法律標准並不同意法院對該標准的駁回,但中期審查是不必要的。SEC強調,Coinbase試圖改變既定法律先例以符合其自身目標的願望,不足以為案件的中期上訴提供依據。
Coinbase與SEC之間的法律爭端起源于SEC于2023年6月對Coinbase提起的訴訟,指控其因列出13個被視為證券的代幣而違反聯邦證券法。盡管Coinbase反對其平台上的交易被歸類為證券,SEC則持相反立場,聲稱在Coinbase平台上進行的某些交易構成受證券法約束的“投資合同”,如3月27日的法院文件中所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