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迪拜金融服務管理局(DFSA)擴大了對加密貨幣的認可範圍,將XRP(XRP)和Toncoin(TON)納入其認可的數字貨幣名單。這些新增幣種與比特幣(BTC)、以太坊(ETH)和萊特幣(LTC)一道,成為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官方認可的數字貨幣。
這一認可使得在DIFC運營的金融機構可以進行涉及XRP和TON的交易,進一步拓寬了該地區加密貨幣的應用範圍。DIFC內擁有超過4000家企業,此舉有助於推動加密貨幣的廣泛採納。
這一進展對於Ripple(XRP背後的公司)尤其重要,該公司早在2020年就在DIFC設立了中東及北非地區總部。值得注意的是,Ripple約20%的客戶群體位於中東及北非地區,彰顯了該地區在加密貨幣生態系統中的重要性。
Ripple首席執行官布拉德·加林豪斯(Brad Garlinghouse)對DFSA的這一舉措表達了樂觀態度,強調這將鼓勵XRP等數字資產的採納和使用。這一決定使迪拜進一步鞏固其作為全球金融服務樞紐的地位,同時展現了吸引外資和促進經濟增長的承諾。
DFSA作為DIFC內的獨立監管機構,早在2021年10月就制定了加密貨幣相關法規,並於2022年11月進一步完善。此外,今年9月底,DIFC宣布了一項關於數字資產法律的提案,明確了數字資產的法律屬性、所有權性質,以及相關方如何控制、轉移和處理這些資產。
該提案還計劃廢除2005年《證券法》和《金融擔保條例》,以新的《證券法》取而代之,新法案包含擔保監管條款。新的《證券法》主要基於《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擔保交易示範法》(UNCITRAL Secured Transactions Model),並根據地區需求進行了適當調整。
目前,相關法律正在進行公眾諮詢階段,截止日期為11月5日,這表明該地區致力於保持數字資產監管的前沿地位。這些監管進展繼2022年3月成立的迪拜虛擬資產監管局之後出台,該機構負責除DIFC以外所有酋長國和自由貿易區的虛擬資產監管。此外,迪拜還推出了虛擬資產法律,進一步體現了該地區在數字資產監管與採納方面的積極態度。





















